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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山拟推有偿救援 明起邀你建言献策

 

  4月24日晚,记者从黄山风景区了解到,《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将从明天(25日)起进行为期20天的公示,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。

  黄山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,实施有偿救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山治旅的迫切需要,是规范旅游活动,保障游客人身安全和景区资源安全的现实需要,也是回应社会关切,建立和完善制度,避免公共资源浪费的实际需要,根本目的在于确保旅游秩序井然,游客出游和谐安康。据了解,2017年,黄山风景区实施救援483起,其中重大救援120起。在各类救援中,难度最大、危险最高、费用最多的是对“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、未开放区域的旅游者”的救援。2017年,该景区堵截、查处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“驴友”5批109人次。

  今年初,黄山风景区把制定有偿救援办法列入管委会年度重点任务。2月份成立《办法》起草组并形成初稿,多次征求景区相关部门意见,并赴外地考察学习有偿救援工作开展情况。起草组历时3个月数易其稿,在借鉴外地经验、汇总吸收多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邀请省内外相关专家进行论证,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。据了解,《办法》将结合公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,按相关程序审定后发布,计划于7月份正式施行。

  据《办法》起草组负责人介绍,黄山实施有偿救援遵循“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”的理念,坚持先救援后追偿、有偿救援与公共救援相结合、教育与警示相结合的原则。其中,对于在景区开发开放区域内的所有游客(无论有无购票),非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,黄山风景区均履行公共救援的责任和义务。对景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游客提出超出当时当地标准要求的救援行为,可尊重游客意愿并参照有偿救援办法相关规定收取相应费用。

  来源:安徽日报客户端 | 记者:吴江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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